2018年11月20日
依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北京市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的通知》京發改 [2014]865号文件和京發改[2016]612号文件,為做好北京順義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水價調整及居民階梯水價有關工作,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居民階梯水價
(一)實施範圍
居民階梯水價實施範圍為北京順義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供水範圍内實現分戶計量的居民用戶。
(二)分檔水量标準及核算原則
1.分檔水量标準:
居民階梯水價将每戶年用水量劃分為三檔,水價實行分檔遞增。
2.核算周期:對于戶内人口6人(含)以上的居民用戶經核準,每戶每增加一人,每年各檔階梯水量基數分别增加30立方米。
居民階梯水價以每個日曆年為一個核算周期。
3.核算原則:
(1)核算周期内,分檔水量基數當年本戶有效,不得滾存下一核算周期或轉借其它用戶使用。
(2)IC卡水表預付費的居民用戶,一年内累計購水量執行階梯水價。
新用戶首次購水,在一個核算周期内,以首次購水日所在月份為起始月,第一階梯購水量按剩餘月份計算。
特殊用戶,可以将第一階梯、第二階梯用水量一次購買;第三階梯購水量由用戶掌握。
(3)對于一戶多表用戶,按戶核算用水量。
(三)多人口用戶申報
1.申報流程:
戶内人口6人(含)以上的居民戶,領取申請表到屬地居民委員會蓋章後在杭州銀行内北京順義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收費處辦理多人口用戶分檔水量标準核增手續。
2.有效期:
多人口用戶分檔水量核準核增手續有效期為2年。
二、非居民用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