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政控股总部及二级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规章制度,检查市政控股总部及二级公司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 党内监督。
二、负责市政控股总部及二级公司党风廉政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
三、负责市政控股总部及二级公司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受理公司下属各二级公司内部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举报、控告,上报后续工作处理结果。
五、负责组织协调市政控股总部及二级公司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六、负责问题线索的核查、违纪案件的查处。
七、负责受理党员、领导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负责受理各级领导及员工主动上缴的非正常性卡金、礼品等及后续登记、上报工作。
九、负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