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公司安全管理監督體系的建立運作;
2.負責制定公司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并貫徹執行;
3.組織召開安全環保例會;
4.組織對二級單位的安全巡查;
5.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及行業安全檢查工作,并對查出的問題組織整改;
6.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完善安全台帳和檔案;
7.負責構建應急管理體系及相關管理制度;
8.負責協調處理市政控股總部及二級公司的應急事件;
9.負責備案二級公司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培訓計劃與實施情況信息、應急演練實施信息;
10.負責組織或協助重傷人身事故、一般以上設備事故及其他重大或典型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1.負責監督二級公司“三廢”排放情況,及時消除環境隐患,控制、預防污染事故;
12.負責組織配合政府環保主管部門執法檢查、監督監測等工作;
13.協調二級公司處理環境糾紛、環境投訴;
14.負責環保技術工作,參與相關技術活動,組織環保新技術的評估和推廣;
15.負責統計、上報各種“三廢”資料,建立和完善安全、環保台帳和檔案;
16.負責建立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17.指導、監督、檢查二級公司職業健康工作;
18.負責制定節能減排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19.監督二級公司節能減排工作實施;
20.組織節能減排新技術的評估和推廣。